学佛笔记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册 卷三 二十三、能执根身证有赖耶
2025-02-11 08:32

【论文】

三.三五八又契经说:有色根身是有执受,若无此识,彼能执受,不应有故。

【疏翼】

第二引经申其理证或依经附理十证中,第四能执受心证。文分为三︰一、引经,二、遮余非,三、归本识。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二】

自下第四、引经证能执受。

是「八证」中,初执受证,然此稍广。初通破诸部能执心计[1]。

【论文】

三?三五九谓五色根及彼依处,唯现在世是有执受,彼定由有能执受心。

【疏翼】

第四能执受心证中,第二遮余非。

【述记?卷二十二】

下文有三︰一、显所执、彰能执心,二、明执心显唯第八,三、破异计非能执受。此即初也。

五根在自身[2],非己相分、他身五根;依处除声,皆非执受故;《对法》执受九处除声[3],声非所执故。

问曰︰何以声非所执受?

以有间故,又声疏断,故非所执。然五十三[4]等[5]亦说「执受」。以「依执」故[6],非生执受,如前已说[7]。唯「现在世」是有情故,可有执受,过、未非也。经部:去、来无;萨婆多:非过、未[8]。

此、出所受。

彼,唯身根能生觉受,余根等同聚,亦名执受。其身识转时,名为执受。身识不转,亦名执受,是彼类故。此等所执受法,定由有己能执受心持令不坏。

经虽但言「有色根身是有执受」,自非能执。自若能执,应别有所执;既无别所执,而言「有执受」,故有他能执受自也。

【论文】

三?三六○唯异熟心──先业所引,非善、染等,一类、能遍、相续──执受有色根身,眼等转识,无如是义。

【疏翼】

第二遮余非中,第二明执心显唯第八。

【述记?卷二十二】

下、明执心显唯第八。于中有二︰一、显八有七无,二、简言滥。此初文也。

何心能执受?

「唯异熟心」,谓第八识「先业所引」,体任运起,非现缘起。从第七识,亦现缘引,不能执受[9],即是「八证」执受五因中,第一因[10]。下自为量,不能烦述。

「非善染等」,「等」取威仪等无记,彼是第二因。彼言六识善恶可得,故不能执受[11]。

「一类」,谓第八识一类异熟无记性摄,次第三因。彼言六识一类异熟无记摄,不可得故[12],不能执受。

「能遍执受」者,谓唯本识遍能执受五根等法,是第四因。彼言六识各别依故,不能遍执[13]。此中第八,佛色根证,如下自解[14]。

「相续执受」,谓第八识一切时执,非有执、不执;不执时,即烂坏故。

彼言六识所依应成数数执受过失[15],唯第八识具此五义,眼等七种转识,皆非业引,不具五义,故非能执。

【论文】

三?三六一此言意显:眼等转识,皆无一类、能遍、相续执受自内有色根身;非显能执受唯异熟心,勿诸佛色身无执受故。然能执受有漏色身,唯异熟心,故作是说。

【疏翼】

第二明执心显唯第八中,第二简言滥。

【述记?卷二十二】

下、简言滥。

论中意言︰显六转识皆无一类、能遍、相续自内能执有色根身。既六转识不能执受,即唯异熟第八能执。此言非显唯异熟心方能执受,勿诸佛色身亦无执受故,佛善第八亦能执故。

谓前二因[16],但义差别,即「一类」摄尽。「一类」异熟、无记,即双摄尽,故今说三。

又前二因,明[17]本识、转识同[18]异[19];后三因中,明七转识不能遍执受内有根身;却明执内有漏色身,唯异熟识,非显能执识唯异熟心。

佛能执心为不定故。执有漏身,唯异熟心,非善等心。虽佛善心亦能执受,执善无漏,非有漏身,故作是说。

【疏翼】

以上第二遮余非中,第二明执心显唯第八讫。

【论文】

三?三六二谓诸转识,现缘起故,如声、风等,彼善、染等非业引故,如非择灭。

【疏翼】

第二遮余非中,第三破异计非能执受。

【述记?卷二十二】

下、破异计。初、有五量总破识等非,后、遮色等。初中有二︰初、破心,后、例所[20]。

「谓诸转识」,总破六识皆不能执受有漏色身,即取下言以为宗法。「现缘起故」,即对先说阿赖耶识「先业所引」以能执受。

又宗法中,不言「不能执有漏身」者,设六转识无漏性者,亦不能执佛无漏身故。

又下法中「不能执受有漏色身」,自乃具足,下皆准知。

此、第一因[21]。自下第二、别破异性[22]。

彼转识中,「善染性等」,「等」取威仪等心,皆「不能执受有漏色身」,非业引故,如非择灭。自对前说「非善染等」。然无漏识不执有漏色身,故无过失,俱共许故。

【论文】

三?三六三异熟生者,非异熟故,非遍依故,不相续故,如电光等,不能执受有漏色身。

【疏翼】

第一破心中,第二出后三量。

【述记?卷二十二】

此、对前说「一类」、「能遍」、「相续」三义比量。

彼转识中异熟生者,亦不能执有漏色身。自下三因,皆破六识异熟心不能执受,非真异熟故。前已极成既有间断非真异熟,故得为因,前第三因有间断,是非一类故[23]。

又「非遍依故」者,即「各别依」转,第四因是。即同《摄论》[24]、〈生不净章〉[25]「各别依」[26]也[27]。

「又不相续故」者,数执过失,是第五因。亦〈生不净〉[28]中「不坚住」[29]也。喻云「如电光等」。

上第八识,五因次配。然旧作五因量别,勘《瑜伽》等抄[30]。此等三喻[31],虽一,即得遍于五因。论师欲生慧巧便故,此别出喻,勘诸「八证」第一执受,不见此文,但知虚读过[32]。

【疏翼】

以上第一有五量总破识等非中,第一破心讫。

【论文】

三?三六四「诸心识」言,亦摄心所,定相应故,如唯识言。

【疏翼】

第一有五量破识等非中,第二例破心所。

【述记?卷二十二】

例破心所。

上来如是「异熟心」言、「诸转识」言,「亦摄心所,定相应故,如唯识言」,彼亦不遣心所法故。由此一文,证知上下诸文皆尔。中以作法,影初、后故。

上来,通破诸部六识非能执受。

【疏翼】

以上第三破异计非能执受中,第一有五量总破识等非讫。

【论文】

三?三六五非诸色根、不相应行,可能执受有色根身,无所缘故,如虚空等。

【疏翼】

第三破异计非能执受中,第二遮色等。

【述记?卷二十二】

自下、别破经部、萨婆多色等执受。

谓经部师计有心、色互持种子,及能受熏,如前已破。今破色根亦不能执有漏色身,无所缘故,如虚空等。

谓萨婆多心能执受,前已破讫[33]。若谓命根、同分,为能执受,今此亦非。「不相应行」,虽举总名,意取命根及众同分。余不计故,或设遮余,并不能执有漏色身,无所缘故,如虚空等。此设许有体,不尔,即应言无体性故。今正非无体,亦得以「无所缘」为因。

【疏翼】

以上第四能执受心证中,第二遮余非讫。

【论文】

三?三六六故应别有能执受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识。

【疏翼】

第四能执受心证中,第三归本识。

【述记?卷二十二】

余既不能执,故知别有阿赖耶识为能执受,无前过难。

【疏翼】

以上第二引经申其理证或依经附理十证中,第四能执受心证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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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瑜伽》卷五十一,第一「有执受证破经部师等五因」云︰

如是先业及现在缘以为因故,善不善等性可得故,异熟种类不可得故,各别所依诸识转故,数数执受依止过故,不应道理。

[2] 智周《演秘》云︰

显自五根是自八相,第八执受。

[3] 如《对法》卷五云︰

色蕴一分、五有色界处全,及四一分,是执受。「色蕴一分」者,谓根、根居处所摄;「五有色界处全」者,谓眼等;「四一分」者,谓不离根色、香、味、触。

[4] 「三」字,《疏》误作「五」,今改。

[5] 「等」,取《瑜伽》卷五十六。

[6] 《瑜伽》卷五十三云︰

若识依执,名执受色。

[7] 如本论《述记》卷十五云︰

执受有二︰一、若识依执,名有执受。谓识所托,安危事同,即显依持而领受义。「领受义」者,谓以为境。二、以此为依,能生诸受。此义即显执令不坏、能生觉受。若据实理,生觉受者,唯是身根,以余四根──色、香、味、触不离身根,同聚一处,亦名觉受,体实非也。

道邑《义蕴》云︰

以声依第八,名为执受,不是此声能生觉受名执受也。

灵泰《抄》云︰

四大与五根同处相击着,遂生声;或能造五根之四大相击生声;或能造扶尘之四大相击生声。

[8] 《俱舍论》卷二云︰

十八界中,九无执受︰前七心界及法界全,此八,及声,皆无执受﹝《顺正理论》卷四,于此中间别有文解其二句颂──前八界,及声,无执受,余二──云「颂中『及』言,具含二义︰一、显总集,谓八及声总无执受。二、显异门,谓余师说不离根声,亦有执受」﹞。所余九界,各通二门,谓有执受、无执受故。眼等五根住现在世,名有执受;过去、未来,名无执受。色、香、味、触住现在世,不离五根,名有执受;若住现在非不离根、过去、未来,名无执受。

智周《演秘》云︰

不说过、未,两无体故,名「非过、未」。

[9] 智周《演秘》云︰

由第七识有覆无记,非先业引,故现缘生,不名能执。

[10] 《瑜伽》卷五十一「八证」中,第一「执受证五」第一因云︰

谓阿赖耶识,先世所造业行为因。眼等转识,于现在世众缘为因,如说根、境及作意力故,诸转识生,乃至广说,是名初因。

[11] 《瑜伽》卷五十一云:

又六识身有善、不善等性可得,是第二因。

[12] 《瑜伽》卷五十一原文为:

又六识身,无覆无记异熟所摄类不可得,是第三因。

[13] 《瑜伽》卷五十一原文为:

又六识身,各别依转,即彼所依,应有执受,余无执受,不应道理。设许执受,亦不应理,识远离故,是第四因。

[14] 如本论卷三云︰

非显能执受唯异熟心,勿诸佛色身无执受故。

[15] 《瑜伽》卷五十一原文为:

又所依止应成数数执受过失。所以者何?由彼眼识于一时转,一时不转,余识亦尔。

[16] 即先业引,及非善染。

[17] 「明」字,灵泰《抄》牒释作「明」,余作「简」。

[18] 「同」字,灵泰《抄》牒释作「同」,余作「因」。

[19] 灵泰《抄》云︰

此第二解也。谓第八识即由先业所引,不由现缘,若第七识,由现缘也。又第八识体非善染故,前七识是善染故也。

[20] 初中又二︰一、出前二量,二、出后三量。此即初中初文。

[21] 《略纂》卷二十五云︰

其初因意者,诸小乘等中,不立本识,如经部师以六识持身。今意非此,谓从先业生者,能执持身;从现在缘生者,不能执持。此约长理,不约六识于一剎那,或起异熟心。破,如文可知。

此中应立量云︰眼等转识非能执受;宗。现缘发故;因。如声等起;喻。

又若有转救之云︰我眼识等中亦有异熟心从先业生,能执持,汝何故云眼等转识非能执持,而总遮我?

今应破之,如下第三﹝种类不可得﹞因比量。

若尔,下第三因,应不更破!

此以彼救已为破故。后既有破,明知此中,但约长时相续道理破之,如前解释。此,第一因也。「因」言所以,即宗因等之因也,从此为名,故言「五因」。前总破六识讫。

[22] 《略纂》云︰

下因,别《疏》牒破。且《疏》「善不善性」破故,第二因。「又六识身善不善等可得是第二因」者,既欲破之,且遮别法有非执受,方能遮彼「善不善等」。设有计云:涅槃体能持有漏依止,今量云︰二种涅槃定非执受;宗。是无为故;因。犹如虚空;喻。

此义既成,转破道谛,设有别计道谛能持。应立量云︰

无漏善心不能执受有漏诸根;宗。

此言为简大圆镜智能持自身,若但总言「无漏善心不能执受」,即有不定过。为如涅槃是无漏故,无漏善心不能执受?为如大圆镜智是无漏故,而能执受?避斯过故,故作此言。

是无漏故;因。犹如涅槃;喻。

此义既成,应须转破有漏善心。应立量云︰有漏善根应不执受有漏诸根;宗。以是善故;因。如彼善品;喻。

虽破记性,无记之中有四无记,且除异熟在第三因。变化等三,今应别破。量云︰三无记心应非执受;宗。以间断故;因。犹如声电;喻。

或因、喻云︰非异熟性故,如善恶心。此因亦善。前因,有异熟生心为不定过。

今论云﹝疑「文」﹞:虽云「善不善性」,不言无记,既有「等」字,明别有破。虽复《疏》牒其六识中无记报心,此中有计以为执持,应破彼计;故第三因即遮此计。

[23] 智周《演秘》云︰

前第三因即「一类」也。此云「非真异熟」,便有间断,即非一类。故此云「非真异熟」者,即是辨前第三因也。

《略纂》卷二十五云︰

言六识中,虽有异熟,但一念生,或诸心间,前后一类异熟之性必不可得。前后一类异熟之性,无有变易,可能执持,是真异熟。今六识中异熟之心,但一念生,非无有间。既非一类,是异熟生,不得称言而能执受。

应立量云︰六种转识非真异熟生;宗。有间断故;因。譬如风声等;喻。

此量未明,应更别立之︰六种转识无覆无记异熟一类即不可得,不能执持身;宗。有间断义故;因。喻等同前。

或应立量云︰六转识中异熟之心不能执受;宗。有间断故;因。如风声等;喻。其论云「异熟﹝种﹞类不可得」者,即是此中「有间断」之因言也。

即彼逐难︰六识中异熟心,是异熟生非真异熟,不能执持者,汝宗何故不苦不乐受从异熟生?既异熟生,应非执受!

述曰︰异熟生有二种︰一、从异熟种子生,二、从异熟相续生,第六识中,是异熟种子生,名假异熟,如眼根,非真异熟;其第八识是异熟相续生,前念、后念,皆异熟故。今前念、后念皆是异熟者,能执持,非六种识,故有异也。

即以此文,一师言欲界有第六异熟心,一师云此乃遮计。又彼外计汝宗第七识应得能执持心,何劳第八者,应立量云︰我第七识不能执持身。非异熟性故。如六种转识等。

[24] 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三。

[25] 见真谛译《摄论?世亲释》卷三。

[26] 玄奘译《摄论?世亲释》卷三云︰

其余诸识,各别故。

真谛译云︰

所余诸识,定别有依止。

[27] 《略纂》卷二十五云︰

又彼外计非一种识能持一切根,一一自识能持自根,今应破之,故第四因云「又六识身各别依」乃至「是第四因」。

此中有二︰初、依计正破,二、纵计逐难。

谓如眼识起时余耳等无识之根便应烂坏;宗。无能持识故;因,以小乘宗诸识不并生故。如死尸;喻。

「设许执受亦不应理」者,此牒计逐难。谓彼外计眼识起时,非但唯持眼根,亦能持余耳等之根。今设纵之,故云︰「设许执受,亦不应理。识远离故。」

今立量云︰眼识必不能持耳等诸根;宗。识远离故;因。如他人识不能持自根等;如死尸等。

亦有意,合立量云︰意识诸根应无执受;宗。识远离故;因。如死尸;喻。

既难无执受已,应成非情摄,立量云︰无识诸根应非情摄;宗。无执受故;因。如死尸;喻。

[28] 见《摄论》卷一、两《释》卷三。

[29] 「不坚住」,真谛译为「不久坚住」。

[30] 如《略纂》卷二十五云︰

又眼等诸识起时应不递相执受;宗。所依别故;因。由如眼识起时不依诸根。

此量有过,同喻所立不成过,如前所计身识持自根。

设尔,应成数执过。故第五因应成数执过,其文可解。此中有量︰既有执受、不执受,不执受时应非情摄。无执受故。如死尸等。又可云︰六种转识应非执受。三性心间,非一类故。如声、火焰等。

此亦有过。由上五因,六识执持,既非道理,故许第八能执持身。结文可知。

[31] 三喻谓:「如声风等」、「如非择灭」、「如电光等」。

[32] 灵泰《抄》云︰

疏主显此唯识文胜。若读《瑜伽》诸论八证,若不见此论五因,彼人但知虚读。然旧五因比量即五个喻也,今者此论中文,有三个喻,三个喻,一一皆得通于五因而作比量也,即明论师智巧便也。

[33] 智周《演秘》云︰

经部师许色根等持种受熏,故色根等,对彼名正,不言他许色根。执受,对之名正,有部准此。又言通遮,亦为不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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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宗派之一,发源地为陕西西安的大慈恩寺(即大雁塔和陕西长安区的兴教寺)。因剖析一切事物(法)的相对真实(相)和绝对真实(性)而得我。又因强调不许有心外独立之境,亦称唯识宗。由于创始者玄奘及其弟子

唯识宗有哪些经书

中国佛教宗派之一,发源地为陕西西安的大慈恩寺(即大雁塔和陕西长安区的兴教寺)。因剖析一切事物(法)的相对真实(相)和绝对真实(性)而得我。又因强调不许有心外独立之境,亦称唯识宗。由于创始者玄奘及其弟子

唯识宗有什么修行方法

1、名寻思是指“于名唯见名”,因为一切事物的名称都是为起想见言说而假名安立的,并没有实性。名称虽以呼召事物为用,但却不是事物本身,比如说火不焦唇,说水不解渴。故《肇论》有言“以物求名,名无当物之功。”

唯识宗和禅宗有什么区别

唯识宗又作慈恩宗、瑜伽宗、应理圆实宗、普为乘教宗、唯识中道宗、唯识宗、有相宗、相宗、五性宗。广义而言,泛指俱舍宗、唯识宗等以分别判决诸法性相为教义要旨之宗派,然一般多指唯识宗,或以之为唯识宗之代称。为

什么是唯识宗

唯识宗又作慈恩宗、瑜伽宗、应理圆实宗、普为乘教宗、唯识中道宗、唯识宗、有相宗、相宗、五性宗。广义而言,泛指俱舍宗、唯识宗等以分别判决诸法性相为教义要旨之宗派,然一般多指唯识宗,或以之为唯识宗之代称。为

唯识宗的主要思想有哪些

唯识宗因通过分析“法相”得出“万法唯识”的结论而得名,也称“法相宗”或“唯识宗”。由于该宗的创始人玄奘和窥基常住慈恩寺,窥基还有“慈恩大师”之称,因此又称“慈恩宗”。又由于该宗继承古印度瑜伽行派的学说

唯识宗的创始人

玄奘(602~664),名陈祎,洛州缑氏(今河南偃师滑国故城)人。梵文名:摩诃耶那提婆奴(大乘天奴),在印度辩经胜利后,更名为:摩诃耶那提婆(大乘天)。世称三藏法师。三藏是佛教典籍的三种形态,经藏是佛

唯识宗和其他宗派有何区别

中国佛教宗派之一,发源地为陕西西安的大慈恩寺(即大雁塔和陕西长安区的兴教寺)。因剖析一切事物(法)的相对真实(相)和绝对真实(性)而得我。又因强调不许有心外独立之境,亦称唯识宗。由于创始者玄奘及其弟子

如何修持唯识宗

唯识修持只是作观说来极其复杂,首先明五法三自性之理,其三自性为“遍计所执”,“依他起”,“圆成实”,此三性之如何意义。于此不能细讲,不过介绍其名,说其次第而已,行者即以此三性作观。由浅入深,共有五重,

唯识宗的简介

唯识宗又作慈恩宗、瑜伽宗、应理圆实宗、普为乘教宗、唯识中道宗、唯识宗、有相宗、相宗、五性宗。广义而言,泛指俱舍宗、唯识宗等以分别判决诸法性相为教义要旨之宗派,然一般多指唯识宗,或以之为唯识宗之代称。为

魏德东:论佛教唯识学的对象理论

论佛教唯识学的对象理论魏德东唯识学是大乘佛教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整个佛教体系中最具哲学性的学派。唯识思想的独特之处,就是它的对象理论。唯识家从自我意识出发,含摄整个世界于意识中,认为一切对象都是识

韩廷杰:《宗镜录》与唯识三境

《宗镜录》与唯识三境韩廷杰一、问题的提出唯识三境,在已译的印度佛教经论中并无论述,据《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末、《成唯论了义灯》卷一末、《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四末、《百法问答钞》卷二等载,玄奘曾作一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