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笔记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册 卷四 十三、广分别十八相应心所
2025-02-11 09:12

【论文】

四?三六八有义:彼释「余」义非理。颂别说此有覆摄故,又缺意俱随烦恼故,烦恼必与随烦恼俱故,此「余」言,显随烦恼。

【疏翼】

第二广分别中,第二解「余」字为「触等」之余。即重释「余」字。

【述记?卷二十八】

下、第二师、重释「余」字。初、总解,后、别诤。

此即总释颂中「余」字,义实不然。何以知者?颂说此五,有覆摄故,即知「余」字不简前性。若言「余」字简前性者,此言「有覆」,明自体。明自体时,足简前故,何须别简?

此、破前师[1]第二解也[2]。

汝第一解言︰即四之余,谓触等五[3]。若烦但言「及[4]触等俱」,谁不知触等是四之余,更说「余」字,故知但是触等余也?若不尔者,缺此意俱随烦恼故。何以知者?返覆征难,理无逃处,故知「余」字,目随烦恼。何以知此?「烦恼必与随烦恼俱」,故知「余」言,定显随烦恼。

【疏翼】

此即重释「余」字中,总解也。

【论文】

四?三六九此中有义:五随烦恼,遍与一切染心相应。

【疏翼】

第二解「余」字为「触等」之余中,第二别诤。于中有四师说,初义乃诸师共解,余当别诤。

【述记?卷二十八】

自下、别诤,有四师说。今此第一、诸师共同,下有别者,一一广解。

第一、因释诸论相违[5],就此解「余」是触等余中,总有四说。文意有二︰初、泛出遍染随,后、解此识俱。初中有四︰一、标宗,二、引证,三、立理,四、合违。此即初也。

【论文】

四?三七○如《集论》说:惛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于一切染污品中,恒共相应。

【疏翼】

第一泛出遍染随中,第二引证。

【述记?卷二十八】

此、引证也。

五随,遍与诸染心俱。何以知者?《对法》第六说︰谓惛沉、掉举,乃至恒共相应,是集论第三卷文[6]。

【论文】

四?三七一若离无堪任性等,染污性成,无是处故。烦恼起时,心既染污,故染心位,必有彼五。

【疏翼】

第一泛出遍染随中,第三立理,于中有二︰一、依教附理,二、不离所以。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下、立理也。

是《杂集论》文,与此同也。谓离惛沉等,则不成染。

「惛沉」是「无堪任」,「等」取余四。何以知者?《对法》第一云︰「惛沉」者,「无堪任」为性;「掉举」者,「不寂静」为性;「不信」者,「不忍」等为性[7];「懈怠」者,「心不策励[8]」为性;「放逸」者,不防有漏[9]为性故也。若离无堪任,染性不成故,烦恼起位,心称染污,故染心位,定有彼五。

【论文】

四?三七二烦恼若起,必由无堪任、嚣动、不信、懈怠、放逸故。

【疏翼】

第三立理中,第二不离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诸烦恼起,必由无堪任」,即惛沉也;「嚣动」,是掉举;余三,可知。无起烦恼,无无堪任性及非嚣动者故。

问︰如定变化障,硬涩无堪任,即通三性法;善中,岂有惛沉性耶?

答︰由第七有故,余成无堪任,如有漏善,非是善中有惛沉故。此五,必遍一切染心,不尔,即非是染心故[10]。

【论文】

四?三七三掉举虽遍一切染心,而贪位增,但说贪分。

【疏翼】

第一泛出遍染随中,第四会违。于中有二,第一会掉贪分中,又分二︰一、会文,二、例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问︰不信、懈怠、惛沉,可然[11]。或体实有,或是假有,或通诸惑一分,或是愚痴分。此中「掉举」,既是「贪分」,如何瞋时有而言通染心?

此师解云[12]。

下、会违也。有二段文︰初、会掉贪分,后、会六十遍。此等[13],初也。

「一切染心」即瞋起时,而亦定有掉举自性,而贪起位,即掉举增多。顺贪故,而有实体[14],故遍染心。五十三说是假有者,必无别体[15]。

是实有者,即有别体。世俗有者[16],或别有体[17],或别无体,如下[18]自解。

此,「世俗有」,故是实有。此中所辨实有体等,或文外意[19]。诸论多约依贪上立,故言「贪分」。世俗有中,克实出体,即别有也。

【论文】

四?三七四如眠与悔,虽遍三性心,而痴位增,但说为痴分。

【疏翼】

第一会掉贪分中,第二例举。

【述记?卷二十八】

为会此文遍染心起,举如何等?

其恶作者,此中名「悔」。虽遍三性心起,体是实有,而于痴起位相增,但说此二以为痴分,若眠、悔无体,是愚痴分,即善、无记心,此应非有!不尔,愚痴应通善心有!

五十五云︰恶作、睡眠,是世俗有,是愚痴分[20]。《对法论》等言遍三性[21],故别有体。不可在善、无记之中,即言有体,染污之中,即言无体。而彼[22]但言寻伺假故[23]。今例掉举,何义不同?

【疏翼】

以上第四会违中,第一会掉贪分讫。

【论文】

四?三七五虽余处说:有随烦恼,或六、或十,遍诸染心,而彼俱依别义说遍,非彼实遍一切染心。

【疏翼】

第四会违中,第二会六十遍,于中分三︰一、总依别义,二、六依别义,三、十依别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问︰若以此五文为正者,何故《瑜伽》五十五说[24]:六法遍染;五十八说[25]:十遍染心?

下、会六、十遍。

诸论虽尔,而彼二文俱依别义,说之为遍,非实遍也。

【论文】

四?三七六谓依二十随烦恼中,解通粗、细、无记、不善,通障定、慧相显,说六。

【疏翼】

第二会六、十遍中,第二六依别义。

【述记?卷二十八】

六依何义?

依二十种不取别境染分为体。忘念、散乱、不正知,三是痴分故。说二十二,即取别境染分、说此三及欲、解,皆彼少分故。今言「二十」者,简欲、胜解二法及不定四。《瑜伽》[26]此四[27]说名随烦恼。今约二十说,故简别之。

「随烦恼」者,简去于前根本十法,彼亦名「随」,不说根本名为遍故[28]。

「解通粗、细」者,显此行相通粗、细位,简前忿等十法,彼解唯粗故。

「无记、不善」者,显通二性,简无渐、无愧二法。彼亦通粗、细解,然唯不善。

「通障定、慧相显」者,显此六法[29]障定及慧二俱,相显,简[30]惛沉、掉举二法。

《对法》第一说:惛沉障毗钵舍那,掉举障奢摩他;《瑜伽》等说:惛沉障定,掉举障慧,别障定、慧[31]。《对法》论中,说彼行相相翻障故,惛沉障慧;《瑜伽》说彼行相相顺障,说惛沉障定。掉举亦尔,翻此,应知[32]。

然无一文行相相翻、相顺,说惛、掉二法粗相,通障定之与慧,故以「通障定、慧相显」,简惛、掉二。然约其体细,得通障。今说行相相顺、相翻,二俱粗障,彼即不尔。

其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恶慧,于染位中遍此三义,故言「遍」也︰一、「解通粗、细」,二、通二性,三、「通障定、慧」。二十随惑之言,虽复简他,非所遍义。即此六法皆能遍故,名遍染心,非一切染者,六皆能遍[33]。

【论文】

四?三七七依二十二随烦恼中,解通粗细、二性,说十。故此、彼说,非互相违。

【疏翼】

第二会六、十遍中,第三十依别义。

【述记?卷二十八】

十随惑者,放逸、掉举、惛沉、不信、懈怠、邪欲、邪胜解、邪念、散乱、不正知。取五别境染分为随[34],成二十二。

已知说六,十遍者何?

解十遍文[35]。

「二十二」者,邪欲、胜解,明摄在中,亦简不定。「随」简根本。

「解通粗、细」,简忿等十。

「二性」,简别无惭、无愧。通后二种,言通[36]。

「说十」,非所余法。

「二十二」等,虽简他法,非所遍义。故论三文[37]亦无违理。

【疏翼】

以上第一师解「余」字为「触等」余中,第一泛出遍染随讫。

【论文】

四?三七八然此意俱心所十五,谓前九法、五随烦恼,并别境慧。

【疏翼】

第一师解「余」字为「触等」余中,第二解此识俱。于中分二,第一显有中,又分为二︰一、总显十五俱,二、我见与慧别。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下、解此识俱中:初、显有,后、辨无。此显有也。

此有十五︰前九、五随、别境中慧。以是见故,得成十五。

【论文】

四?三七九我见虽是别境慧摄,而五十一心所法中,义有差别,故开为二。

【疏翼】

第一显有中,第二我见与慧别。

【述记?卷二十八】

问︰岂二慧得俱也?

我见即是别境所摄。五十一心所中,义别说为二︰一、慧是别境,通三性、九地故。二、见唯染污,通九地等故。既有宽狭,别说不同,故开为二。如不以见即慧体,故别说见,今亦不以慧即见,故别说慧也。

【疏翼】

以上第二解此识俱中,第一显有讫。

【论文】

四?三八○何缘此意,无余心所?

【疏翼】

第二解此识俱中,第二辨无。于中分二︰一、总问无由,二、别答无余。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下、显无也。

虽知更加五随烦恼与此俱起,不知何缘无余心所?

【论文】

四?三八一谓忿等十,行相粗动,此识审细,故非彼俱。

【疏翼】

第二辨无中,第二别答无余。于中分五︰一、简忿等十,二、简二不善,三、简散乱,四、简不正知,五、余所例前。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且从染答。

前根本中无余六[38]者,五师皆同,下不别说。

又上已说无有根本,诸师同故[39]。此论[40]但明五十一心所,故不明邪欲及邪胜解。且二十随忿等,初十皆解唯粗,此识审细,故无彼十。

【论文】

四?三八二无惭、无愧,唯是不善。此无记故,非彼相应。

【疏翼】

第二别答无余中,第二简二不善。

【述记?卷二十八】

彼唯不善,此有覆故。

【论文】

四?三八三散乱,令心驰流外境。此恒内执一类境生,不外驰流,故彼非有。

【疏翼】

第二别答无余中,第三简散乱。

【述记?卷二十八】

散乱若别有体?无体[41]?

「令心驰流外境」上转,缘外方起;此缘内审,故无散乱。此师意存别有体也[42]。

下论说言若别境中定为体[43]者,是假,不遍,余者说遍[44]。

然今此师设别有体,以缘外起,或间断故,不遍一切染。此识中无︰一、「恒」故,二、「内执」故,三、「一类境生」故,「不外驰流」,故无散乱。

【论文】

四?三八四不正知者,谓起外门身、语、意行,违越轨则。此唯内执,故非彼俱。

【疏翼】

第二别答无余中,第四简不正知。

【述记?卷二十八】

此数,设是别境慧分,或是痴分,多「起外门身语意」业。缘外染污,三种业生,违越轨则,三界皆然;并越善故,名违轨则。彼缘外生,此唯缘内,故彼无也,亦非是遍,缘由无故。

且如二十二随烦恼中,忿等十四[45],如文说无。别境五法,及随惑中忘念、邪欲、邪胜解三,何故此中不说随三亦非遍也?

答︰随中三,即是别境之中三分,故此不说[46]。

【论文】

四?三八五无余心所,义如前说。

【疏翼】

第二别答无余中,第五余所例前。

【述记?卷二十八】

此例与上第一师同。

若远,例于上第八识同[47],故不别说。根本四惑,如前[48]共说。然忘念一,纵是痴分,以其行相与别境中念分无别,故不说有。不正知设慧分,亦是痴分;散乱别体者,与定慧行相别,恐谓亦俱,故今别说。又以不正知行相增强,既许有慧,恐亦许有,故为简之。

忘念、邪欲、邪解,由前理故,亦非遍数,别境少分,故此不说。

【疏翼】

以上第二别诤中,第一师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讫。

【论文】

四?三八六有义:应说六随烦恼,遍与一切染心相应。

【疏翼】

第二别诤中,第二师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

【述记?卷二十八】

文亦有二︰初、出遍随,后、此识俱。初中有四,并准于前[49]。此标宗也。

立彼六种随惑遍诸染心。

【论文】

四?三八七《瑜伽论》说: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恶慧,一切染心皆相应故。

【疏翼】

第二师重解「余」字,第一泛出遍染污随中,第二引证。

【述记?卷二十八】

下、引证也。

五十五说「不信」等[50],至「皆相应」[51]故,名有六也。此师意说一切染心,此之六种皆相应故。不信、懈怠、放逸三种引相不违,如前师说实染心。忘念等三,前来未解,故今应释。

【论文】

四?三八八忘念、散乱、恶慧若无,心必不能起诸烦恼。

【疏翼】

第二师重解「余」字,第一泛出遍染污随中,第三立理。于中分三︰一、总立后三遍,二、别立忘念恶慧遍,三、别立散乱遍。此即初也。

【述记?卷二十八】

下、立理也。

忘念、散乱、恶慧,三法若无,心必不能起诸烦恼,无此三故,如善心等。以忘念、恶慧,是痴等摄,散乱别有,故遍染心,如何要有忘念等三?

【论文】

四?三八九要缘曾受境界种类,发起忘念及邪简择,方起贪等诸烦恼故。

【疏翼】

第三立理中,第二别立忘念恶慧。

【述记?卷二十八】

起诸烦恼者,要缘先时「曾受」之境。诸已得者,或虽未曾受,是「曾受」之境种类,「发起忘念及邪简择」,故有忘念及不正知。失正念故,邪简择故,起染污心。如缘灭道,起邪见等,或闻未来有殊胜乐,如天上乐等,皆先闻名,而起邪见及贪等,故无始曾得之境界也。或拨无灭谛等,拨先曾受所闻之境种类名故,非拨彼体,亲不证故,但亲拨彼类名故,如他界缘惑[52],皆缘名生,缘自心相。故染污时,定有此二。

问曰︰染心皆有慧,五识应有执!以有慧故。

答曰︰五识定无深推求故,虽有不正知,无五见中我见,故无执也。法我、人我,皆我见故。又此痴分,故遍染心。

【论文】

四?三九○烦恼起时,心必流荡,皆由于境起散乱故。

【疏翼】

第三立理中,第三别立散乱。

【述记?卷二十八】

又缘于内,如何起散乱?

谁谓不起?如何名散乱?烦恼起时,心必驰流,于境纵荡,非如善位。此何为也?皆由于境,趣散乱故,方流荡也。诸论解散乱,皆言「不寂」,不寂者,「流荡[53]」之义,与此理同。故此三法,遍诸染心,无无此三,而成染者。

【疏翼】

以上第二师重解「余」字,第一泛出遍染随中,第三立理讫。

【论文】

四?三九一惛沉、掉举,行相互违,非诸染心皆能遍起。

【疏翼】

第二师重解「余」字,第一泛出遍染随中,第四会违。于中分三︰一、会无沉掉,二、会无忘念,三、会说十遍。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何故无惛沉、掉举二法?

下、会违也。

释无惛沉、掉举所以。行相相违,起一,无一,非诸染污心皆能遍起。掉举外相高生,惛沉内相下起[54]。

【论文】

四?三九二论说:五法遍染心者,解通粗、细;违唯善法;纯随烦恼,通二性故。

【疏翼】

第四会违中,第二会无忘念。即会《对法》五遍染。

【述记?卷二十八】

若尔,何故《对法》等说五为遍也?

彼论言「遍」,遍于四义︰

一者、「通粗、细」:简忿等十,唯粗事故。

二者、「唯违善法」:即明「不信」翻信,「懈怠」翻精进,「惛沉」翻轻安,「掉举」返[55]舍,「放逸」翻不放逸来;即简「散乱」从定数来。设别有体,所障之定通三性故,不唯违善。「忘念」、「恶慧」「邪欲」、「胜解」[56],随彼所翻,理亦应然。并翻别境之数来故。

三者、「纯随烦恼」者,简根本惑,及不定四。彼[57]亦通名随烦恼故[58]。贪等,唯违善中无贪等,然非「纯随」,故今简也。

四、「通二性」者,简无惭、愧。

由斯四义,故《对法》说五遍染心,非但染心,即皆有也。

【论文】

四?三九三说十遍言,义如前说。

【疏翼】

第四会违中,第三会十遍。

【述记?卷二十八】

何义说十?

如初家[59]说遍[60]二义故。

【疏翼】

以上第二师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中,第一泛出遍染随讫。

【论文】

四?三九四然此意俱心所十九,谓前九法、六随烦恼,并念、定、慧,及加惛沉。

【疏翼】

第二师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中,第二解此识俱。于中有二,第一显有中,又分二︰一、总显有,二、别显有。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下、此识俱。

申正义也。初、显有,后、辨无。

此相应法,心所十九︰前九、六随,如文可解。并别境中念、定、慧三,及加惛沉。

【论文】

四?三九五此别说念,准前慧释。

【疏翼】

第一显有中,第二别显有。于中有三︰一、说念所以,二、说定所以,三、说惛沉所以。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此、别说念。如次前师说慧所以,即我见故[61]。此中忘念,即念数故,此不正知,亦即慧故,义说为二。邪简择故,名为「恶慧」,执我故,名「我见」,或是痴分,即非我见。或可义别,说之为二。能发恶业者,是第六识五识中语,非约第七[62]。故此识俱,有不正知。如前慧说,更不简之。

【论文】

四?三九六并有定者,专注一类,所执我境,曾不舍故。

【疏翼】

第二别显有中,第二说定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何意有定?

「专注一类,所执我境」,不暂舍故。如于忘念缘曾受境,此缘一物,故有定也。不同前师[63],彼无念故,缘新新现境,故亦无定。此中有亡,所存别故[64]。

【论文】

四?三九七加惛沉者,谓此识俱,无明尤重,心惛沉故。

【疏翼】

第二别显有中,第三说惛沉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无明重故,内迷执故,不外追故,故有惛沉,应可知也。

【疏翼】

以上第二解此识俱中,第一显有讫。

【论文】

四?三九八无掉举者,此相违故。

【疏翼】

第二解此识俱中,第二辨无。于中分二︰一、辨无掉举,二、辨无所余。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下、显无也。

此与惛沉性相违故,不可双起。

【论文】

四?三九九无余心所,如上应知。

【疏翼】

第二辨无中,第二辨无所余。

【述记?卷二十八】

无别境欲及胜解二,及染中邪欲、胜解、忿等前十二,并不定四,如前第一、第二师[65]说。互有无者,此略说之,余如上说。

【疏翼】

以上第二别诤中,第二师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讫。

【论文】

四?四○○有义复说:十随烦恼,遍与一切染心相应。

【疏翼】

第二别诤中,第三师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于中分二︰一、泛出遍染随,二、解此识俱。初中亦四︰一、标宗,二、引证,三、立理,四、会违。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此下、第三师说有十遍[66],文段准前。此标宗也。

【论文】

四?四○一《瑜伽论》说:放逸、掉举、惛沉、不信、懈怠、邪欲、邪胜解、邪念、散乱、不正知,此十,一切染污心起,通一切处,三界系故。

【疏翼】

第三师重解「余」字,第一泛出遍染随中,第二引证。

【述记?卷二十八】

下、引证也。

五十八卷说:有惛、掉、不信、懈怠、放逸五种,同第一师[67];有忘念、恶慧、散乱三种,同第二[68]说。

【论文】

四?四○二若无邪欲、邪胜解时,心必不能起诸烦恼。

【疏翼】

第三师重解「余」字,第一泛出遍染随中,第三立理。于中有二︰一、遍简欲解,二、遍染所以。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加欲、胜解,故偏简也。

下、立理也。

「若无邪欲、胜解」,必不起烦恼。此即总言染心有也。

【论文】

四?四○三于所受境,要乐合离、印持事相,方起贪等诸烦恼故。

【疏翼】

第三立理中,第二遍染所以。

【述记?卷二十八】

有何所以?

不问何世、有为、无为,法顺己者,要乐合故;法违己者,要乐离故。先,或起贪;后、或起恚;若是不爱、不憎之境,有处中欲,即是不合不离之欲,此中所摄。

又未有于境不乐合离,起烦恼者,邪见缘灭,必是离欲。戒[69]见取等,即是合欲。若于境界不乐合离,及不印持,即无烦恼。无烦恼时,可无邪欲及邪胜解,由此二种非遍行故。故染污心,要定有欲。于所受境要必印持,印持事相,无染心起不印持者。既要欲乐及印持故,方起贪等,是故此二,染心非无,即证十有。余证有,如前说。

【疏翼】

以上第三师重解「余」字,第一泛出遍染随中,第三立理讫。

【论文】

四?四○四诸疑理者,于色等事,必无犹豫,故疑相应,亦有胜解。

【疏翼】

第三师重解「余」字,第一泛出遍染随中,第四会违。于中分四︰一、会疑理无胜解违,二、辨疑事非烦恼,三、会余论不说二遍违,四、会无余忘念等违。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问︰如疑谛理等,岂有印持耶?

下、会违也。

「诸疑理者」,此念之时,于苦等事必无犹豫,即一心缘事、理二境,于理可疑,于事必印,无有独缘理,不于事印故。如萨婆多十遍行中,胜解、疑,心如何俱耶?即此理证。彼宗说是遍行故[70],今者大乘于事生疑,此念决定。除此疑事,不于余境生决印故,胜解之数,非遍行摄。于理疑,是烦恼,于事中必印持──谓此苦事生其印可,苦理有无方生疑故。故疑相应,定有胜解[71]。

问︰印是定,疑不定,相违得俱起;见是决,疑不决,相返得俱生?

答︰疑时解用劣,相返得俱生;疑见行俱增,相违不并起。

问︰事决,理犹豫;疑、解,二俱生;事决、不生疑,所缘应不一!如何得说同一所缘?

答︰据二行相增,事决,无疑相;论其体同取,理疑,亦解生。

【论文】

四?四○五于所缘事亦犹豫者,非烦恼疑,如疑人杌。

【疏翼】

第四会违中,第二辨疑事非烦恼。

【述记?卷二十八】

问︰若于理疑,必于事印。若于事疑,则无所印。此印相应,便无邪解。邪解之法,不遍染也!若于事中独生疑者,此是苦事?此非苦事?不迷理生疑者,此非烦恼。如疑于杌,为人?非人?是异熟生、无记心摄,非染污心[72]。若是染心,必有邪欲。故此心中,无邪胜解。胜解,非是遍行法故。

问︰耽染名贪,理事俱贪;「犹豫」名疑,理事俱疑?

答︰此不然。疑行猛利,于事名疑;贪行相通,境该理、事。

问︰于理生犹豫,事中即决定;于事生犹豫,理中决定耶?

答︰理,是事之理;疑理,事决定。

问︰亦可事,是理之事;疑事,理必定?

答︰事可现知,理难晓。若于理疑,事必印;非迷于事,理可知。故迷理时,理不印,如迷人时,必迷法,自有迷法,不迷人。不可迷人,必迷法;便令迷法,定迷人。《瑜伽》五十八等说疑于五事,谓他世等[73]者,此约事于理疑,非但迷世。缘他事时,亦迷彼理,非不迷彼理,但迷他世事。若此迷时,一心于现事,必生印可故。

【论文】

四?四○六余处不说此二遍者,缘非爱事,疑相应心──邪欲、胜解──非粗显故。

【疏翼】

第四会违中,第三会余论不说二遍违。

【述记?卷二十八】

问︰欲解遍染心,论文[74]何不说?

余论不说此二遍者,由此二体,虽遍染心,若「缘非爱事」情,则不欲此事。疑于理时,不印于理。于此二境欲及胜解,相非粗故,体细是有,相非显著不说者,约粗显论。体实是有,显此二时,即无欲解,不说为遍。此据有体,所以言遍。

【论文】

四?四○七余互有无,义如前说。

【疏翼】

第四会违中,第四会无忘念等违。

【述记?卷二十八】

五中无余忘念等[75]三,如说六[76]之家,会其五也[77]。说六之中,无沉、掉二,如说五[78]家会六说也[79]。「余互有无」,故「如前说」。

【疏翼】

以上第三师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中,第一泛出遍染污随讫。

【论文】

四?四○八此意心所有二十四,谓前九法、十随烦恼,加别境五,准前理释。

【疏翼】

第三师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中,第二解此识俱。于中分二︰一、显有,二、辨无。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下、解识俱。

初、显有也。

「有二十四︰谓前九法、十随烦恼,加别境五,准前理释」。五十三心所[80]各各别说,故摄慧等。

【论文】

四?四○九无余心所,如上应知。

【疏翼】

第二解此识俱中,第二辨无。

【述记?卷二十八】

下、辨无也。

说此相应,无善十一、不定中四、根本六惑、忿等诸随,如上准说。

【疏翼】

以上第二别诤中,第三师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讫。

【论文】

四?四一○有义:前说皆未尽理。

【疏翼】

第二别诤中,第四师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

【述记?卷二十八】

护法菩萨为第四说。于中有三︰初、总非,次、申理,后、总结。此初也。

【论文】

四?四一一且疑他世为有?为无?于彼有何欲、胜解相?

【疏翼】

第四师护法菩萨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中,第二申理。于中有二,第一显遍染随中又二,第一破前中又三︰一、破第三师十遍家,二、破第二师六遍家,三、破第一师唯五俱家。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下、申理。申理中有二︰初、显遍随,后、此识俱。初中有二︰初、破前,后、显遍。此破前说。

且难第三──十遍家云︰汝言于理生疑,必带事印。如五十八等说疑由五相︰谓于他世、作用、因果、诸谛、宝中,心怀犹豫。即于事生疑,亦是烦恼。汝何故言于事疑非烦恼?既于事疑,是疑惑者,如何有欲、胜解二数?

若谓彼言于他世疑,必于现在而生印可,未来世中,而生希望为无或有,故于现在为罪为福,有差别故;于疑他世中,亦迷彼理,非不迷理,而唯迷事,故于现印,亦有胜解者[81],难言︰疑未来为无,此应有我见;我见是推求,疑推求时,无我见。印持是决定,疑时无胜解!

又于他世等疑,一心有胜解,疑杌为人时,此心应有解!若尔许者,应是遍行!若此疑心相违故无者,彼疑理心,如何得有?亦相违故。

其寻、伺相违,贪、瞋相返等,皆应难之。

二云︰然于去来,若事若理,生犹豫者,心不缘现在但缘未来,于何生印?于释种涅槃中生犹豫者,有何印相?故知欲、解不遍染心,此亦去来、理事双疑。前解但缘事疑,以疑理所引,亦见道断。不可难言缘事起故,非见道断。行相迷理,缘事故,如见取等。此行相深,不同疑杌,彼行相浅,非是烦恼。

此、破第三师十遍义。

若尔,何故说十俱耶?

如初师解[82]。

【论文】

四?四一二烦恼起位,若无惛沉,应不定有无堪任性。

【疏翼】

第四师护法第一破前中,第二破第二师六遍家。文分为二︰一、难无惛沉,二、难无掉举。此即初难。

【述记?卷二十八】

次、破第二──六遍师义。

起烦恼时,「若无惛沉」,此染污心,「应不定有无堪任性」。若有堪任,便是善性,非染心摄,名堪任故,如善心性。染心若有无堪任性,异于善者,有惛沉故。

《对法》等云:惛沉性者,无堪任性[83];又云︰离无堪任,染性不成[84]。是故惛沉,定遍染起。故起掉时,既是染心,惛沉定有。

【论文】

四?四一三掉举若无,应无嚣动,便如善等,非染污位。

【疏翼】

第二破第二师六遍家中,第二难无掉举。

【述记?卷二十八】

又染污位,「掉举若无,应无嚣动」。

「嚣动」者,扰恼义。「嚣」,谓喧嚣,「举」也;「动」,谓掺动,「掉」也。染心既是「嚣动」,明知定有「掉举」,若无嚣动,便非染心,无嚣动故,如善、无记心,故此掉举必遍染心。

「便如善等非染污」言,或通难前无惛沉因。即二法中,各有两难︰一、「无堪任」、「无嚣动」,二、「非染污位」[85]。

然此与惛沉二粗行相不可并增。若一粗时,其一行细,体皆具有。此难第二师唯六,无沉、掉。

【疏翼】

以上第四师护法第一破前中,第二破第二师六遍家讫。

【论文】

四?四一四若染心中,无散乱者,应非流荡,非染污心。若无失念、不正知者,如何能起烦恼现前?

【疏翼】

第四师护法第一破前中,第三破第一师唯五俱家。

【述记?卷二十八】

次、难初师唯许五俱。

「若染污中无散乱者,应非流荡」,如善心等!既有流荡,由散乱故。

此有三体︰

一、别境定数染者名散乱,违善定故,如萨婆多,此诸法师皆作此说[86]。

今无此文。

二、无别体性,非彼定数。此复二说︰一是愚痴分︰无明为体,二云︰贪、瞋、痴分。《对法》等同[87]。五十五云:忘念、散乱、恶慧、是痴分等,故遍染心生。

三、别有体性,第六卷说故[88]。

念、慧二法,别境为体故,亦无别体。或是痴分,「若无失念,不正知者,如何能起烦恼现前?」必失正念及不正知,此是非故[89]。而起烦恼,由有失念、不正知二法,非彼染心是正念等故。汝所言无此二染心应是善性,自性无记心,许无此二故,如加行善等。

此、破初师无此三故。

【疏翼】

以上第四师第一显遍随中,第一破前讫。

【论文】

四?四一五故染污心,决定皆与八随烦恼相应而生,谓惛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不正知。

【疏翼】

第四师护法第一显遍八随中,第二显遍。文分为二︰一、显有,二、简别境无。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下、显遍随。

染心定有八随惑俱。加第一师三[90];加第二师二[91],彼无沉、掉故;除第三师二[92]。

【论文】

四?四一六忘念、不正知,念、慧为性者,不遍染心,非诸染心皆缘曾受,有简择故。若以无明为自性者,遍染心起,由前说故。

【疏翼】

第二显遍中,第二简别境无。

【述记?卷二十八】

为简别境亦是遍染,故言「忘念」等。忘念、不正知,若即别境念、慧为性,不遍染心。

论又言「遍」者,依无明分说。所以者何?破第二师,以彼唯执是彼数故[93]。「非诸染心皆缘曾受」,破彼念数。且如邪见拨无灭谛,此岂曾受?彼若言是先闻名故,方拨无者,岂拨名耶?今邪见拨体。体未曾受故。

「非诸染心」「皆有简择」──简前师说有不正知是慧分故,此二若以无明为体,可遍染心。

其五遍中,亦可约此别境为体者,以不遍故,不说有之。六中但约无明为体,遍故,说也。

问︰此中所说,何假?何实?

如后[94]自解。

问︰如起邪慧简择法时,亦有愚痴,既便有二不正知耶?余忘念等,为问亦尔。

答曰︰不然。说有慧分时,不说无明分;无慧分时,说有无明分;有不正知时,亦说有无明,义别说故[95]。余数,亦尔。或总依[96]慧、无明,立一不正知。不正知是假,不可言有二,如放逸等依四法[97]立,不依贪等别说,二相应故[98]。

【疏翼】

以上第四师第二申理中,第一显遍随讫。

【论文】

四?四一七然此意俱心所十八,谓前九法、八随烦恼,并别境慧。

【疏翼】

第四师护法第二申理中,第二显此识俱。文分为二︰一、显有,二、辨无。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八】

下、显识俱。

有十八法︰谓前九法及八随惑,以别境慧即我见故,如初师说[99]。忘念等法,非别境为性,故不取别境数。

【论文】

四?四一八无余心所及论三文,准前应释。

【疏翼】

第四师第二显此识俱中,第二辨无。

【述记?卷二十八】

无别境四及善十一、根本六种[100]、忿等十二[101],并不定四、邪欲、解[102],及论三文不同所以,如前诸师绮互而说。

依此褒贬,虽无论文,定许八遍。今以诸论上下杂有,致此推究。

【疏翼】

以上第四师护法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中,第二申理讫。

【论文】

四?四一九若作是说,不违教理。

【疏翼】

第四师护法重解「余」字为「触等」之余中,第三总结。

【述记?卷二十八】

第三、总结。

作如是说,不违教理。

【疏翼】

以上第一解因相应中,第二释余俱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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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四惑之余。

[2] 如本论卷四言︰

恐谓同前亦是无覆,显此异彼,故置「余」言。

[3] 如本论卷四言︰

前四及余触等五法。

[4] 此处原置有「余」字。

[5] 如理《义演》云︰

由第一师释诸论违,逐后有诸诤也。

[6] 《集论》卷三「恒共相应」下有:

若离无堪任性等,染污性成,无是处故。

[7] 《对法》卷一「不信」原文:

于诸善法,心不忍可﹝藏文作「yid mi ches pa」﹞、心不清净、心不希望。

[8] 「心不策励」,藏文作「sems mi spro ba」。

[9] 《对法》卷一云:

于有漏法、心不防护。

[10] 道邑《义蕴》云︰

又有漏定虽有轻安,若至胜定,仍名「硬涩」。即由第七无堪任故,若起无漏,即无此事。

[11] 三皆愚痴分。

[12] 所解即「而贪位增」等。

[13] 「等」,取次文。

[14] 《杂集论述记》卷八云︰

有义:此体贪一分摄。论﹝五十五﹞所说故。忆昔乐故。有义:此体非但贪摄。﹝五十八﹞说遍染故,一切烦恼皆不寂静。「不寂静」者,掉举相故,贪增偏说,非定唯尔。有义:此体别有自性,别说此体遍染心故,贪等流故,说为「贪分」,如不信等,非即痴摄。从他相说,然是实有。掉举别相,谓即嚣动,令俱生法不寂静故,今说果行以为自体。不尔,便有惑共相失。

本论卷六有同文。

[15] 如《瑜伽》五十三说非择灭云︰

诸所有法此时应生,越生时故,彼于此时终不更生。是故此灭亦是假有,非实物有。所以者何?此无有余自相可得故。

[16] 如《瑜伽》卷五十五云︰

悭、憍、掉举,是贪分故,皆世俗有。

藏文「世俗有」均作「假有」。

[17] 「体」字灵泰《抄》、《秘蕴》作「者」,《续藏》作「体」。

[18] 本论卷六说掉举、惛沉等处。

[19] 智周《演秘》云︰

彼论不说世俗有者,有实体故。

[20] 《瑜伽》卷五十五原文为:

覆、诳、谄、睡眠、恶作,是痴分故,皆世俗有。

藏文「世俗有」均作「假有」。

[21] 《对法》卷一云︰

或善、或不善、或无记,或时、或非时,或应尔、或不应尔。

[22] 「彼」,谓《瑜伽》卷五十五。

[23] 《瑜伽》卷五十五云:

寻、伺二种是发语言心加行分故,及慧分故,俱是假有。

[24] 《瑜伽》卷五十五说: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恶慧,六

法遍染。

[25] 《瑜伽》卷五十八说:掉举、惛沉、邪欲、邪胜解,加前六,十遍

染心。

[26] 见《瑜伽》卷五十五。

[27] 即恶作、睡眠、寻、伺。

[28] 本论《述记》下文云︰

贪等唯违善中无贪等,然非纯随,故今简之。

[29] 即不信、懈怠、放逸,同五遍染,加忘念、散乱、恶慧。

[30] 五遍染中。

[31] 如《瑜伽》卷八十九云︰

若于修学增上心时,惛沉、睡眠数数现行,能为障碍。若于修学增上慧时,简择法故,掉举、恶作数数现行,能为障碍。

[32] 道邑《义蕴》云︰

《瑜伽》说相顺者,「惛沉障定」,定虽不惛,亦沉隐故;「掉举」障慧,慧虽不掉,性明举故,故相顺也。

[33] 如理《义演》云︰

以简邪欲、解等,不遍故,非是此六便遍一切染心也。

[34] 十随惑之后五,取五别境染分为随。

[35] 此句意指:此解十遍文所依别义。

[36] 即能遍义。

[37] 「三文」,谓五遍、六遍、十遍。

[38] 十中除贪、痴、慢、我见。

[39] 如本论卷四云︰

二取、邪见但分别生。

又云:

我所、边见,依我见生。此相应见,不依彼起。

又云:

由见审决,疑无容生。爱着我故,瞋不得起。

[40] 不同《瑜伽》卷五十八。

[41] 如本论卷六末说。

[42] 亦如本论卷六,三说中第三说。

[43] 如萨婆多计「别境定数染者,名散乱」。见《述记》本卷末文。

[44] 亦如论言「忘念不正知,念慧为性者,不遍染心」,故亦遍染心。

[45] 十随加无惭、无愧、散乱、不正知。

[46] 道邑《义蕴》云︰

散乱约别体,不正知据痴分,故论简也。

[47] 如第三卷初简别境等。

[48] 谓前别诤中说。

[49] 即标宗、引证、立理、会违。

[50] 《瑜伽》卷五十五较《对法》多「忘念」。

[51] 《瑜伽》卷五十五原文作「与一切染污心皆相应」。

[52] 道邑《义蕴》云︰

如下界贪,求上界生,爱彼界法。此亦先曾闻说,起爱心,亦名曾受境之种类也。

[53] 「流荡」二字,《对法》卷一译为「流散」;《五蕴论》译为「流

荡」;藏文为「rnam par phro ba」。

[54] 《枢要》卷下云︰

问︰掉、沉相违,不许俱起;定、乱相返,应不并生!

答︰彼不违,故俱起;此相返,遂别生。

问︰二二行相,各各相违,如何不等?

答︰流荡是散乱,一行得定俱;高下名掉举,故二行相返,由行相别,其体亦异。是此师异。

[55] 「返」字,《续藏》注云疑通「翻」。

[56] 即邪胜解。

[57] 「彼」,谓根本惑。

[58] 本论《述记》前云:

不说根本名为「遍」故。

[59] 即前重解「余」字第一师。

[60] 「遍」,即「解通粗细、二性」。

[61] 如本论卷四云︰

我见虽是别境慧摄,而五十一心所法中,义有差别;故开为二。

[62] 智周《演秘》云︰

是释前师难。前师难云︰不正知者,谓起外门能发恶业﹝前说「谓起外门身语意行,违越轨则」﹞,岂第七识能有此事,不正知俱?故今会云︰彼约六识,非据第七。

[63] 重解「余」字第一师依《对法》说无忘念。

[64] 智周《演秘》云︰

缘新现,前师不许定俱,我境唯一,后师许之有定,从何为正?

答︰准正义师,非定俱也。

问︰既专一境,何非定俱?

答︰能深取所缘,此境虽一,散缘,定不俱也。若以缘一境故,即今有定,如缘一色率尔,寻求等心,应必有定!境是一故。

[65] 第一、第二师皆解「余」字为触等之余。

[66] 前第一师说五遍,第二师说六遍。

[67] 第一师依《对法》说。

[68] 第二师依《瑜伽》卷五十五说。

[69] 「戒」字,《义蕴》谓有本作「于」。

[70] 查一般小乘论,无「疑」为十遍,及与「胜解」相应说。

[71] 《枢要》卷下云︰

第三师中,萨婆多贪恚慢唯钝。五见、疑,唯利;痴通利钝。今大乘﹝五﹞见、疑,唯利。四通利钝。随应许与见疑俱故。不得以见与贪等俱,亦名为钝,无独钝故。彼﹝萨婆多﹞有独钝故。由是贪等俱疑理事,疑唯迷理。《仁王经》四地断见,五地断疑﹝约经义分,如卷上云「达无生,照空、有了」,及「能洗三界迷心惑」等﹞。事中犹豫,阿罗汉疑蝙蝮亦尔。

[72] 《枢要》卷下云︰

事中犹豫。阿罗汉疑蝙蝠,亦尔。皆异熟生,故法执类。坚着,亦执。

[73] 《瑜伽》卷五十八原文为:

疑者,犹豫、二分,不决定心所为性。当知此疑略由五相差别建立︰谓于他世、作用﹝藏文作「bya ba」﹞、因果﹝藏文作「dei bras bu」﹞、谛、宝中,心怀犹豫。

[74] 除《瑜伽》卷五十八外。

[75] 「等」,取散乱、恶慧。

[76] 即主张六遍染随。

[77] 如本论卷四云︰

论说五法遍染心者,解通粗细,违唯善法,纯随烦恼,通二性故。

[78] 即主张五遍染随。

[79] 本论卷四云︰

谓依二十随烦恼中,解通粗细,无记、不善,通障定、慧相显,说六。

[80] 即五十一加邪欲、邪胜解。

[81] 道邑《义蕴》云︰

此并牒救也。言「未来世中而生希望为无或有」者,此说于未来有欲,及疑也。言「于现在世为罪为福」者,此释现在有胜解也。意云︰若疑未来无苦,起希求者,即于现世决定为罪。若疑未来有乐,起希求者,即于现世,决定为福。如是二疑,必得欲、胜解二法俱也。

[82] 即《瑜伽》卷五十八云:

依二十二随烦恼中,解通粗细,二性,说十。

[83] 见《对法》卷一。「惛沉性、无堪任性」,「堪任性」,藏文作「las su ma

ruv ba」。

[84] 《对法》卷六原文为:

若离无堪任性等,染污性成,无是处故。

[85] 如理《义演》云︰

量云︰染污起时应不得名无堪任。以无惛沉故。如善心等。又量云︰烦恼起时应非染位。以无惛沉故。如善心等。

无掉举亦有二难。

[86] 《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二云︰

问︰心乱以何为自性?答︰以染污三摩地为自性。

《俱舍论》卷四云︰

染污等持,名心乱。

[87] 《对法》卷一云:

谓贪、瞋、痴分为体。

[88] 本论卷六云︰

散乱别相,谓即躁扰。令俱生法皆流荡故。若离彼三,无别自体,不应别说障三摩地。

[89] 道邑《义蕴》云︰

必由不正知──不能知是或非故──烦恼起也。

[90] 忘念、散乱、不正知。

[91] 惛沉、掉举。

[92] 邪欲、邪胜解。

[93] 本论卷四云︰

要缘曾受境界种类,发起忘念及邪简择,方起贪等诸烦恼故。

[94] 谓卷六。

[95] 道邑《义蕴》云︰

谓由无明令知不正,故说为二。

如理《义演》云︰

自体不可言相应,但是俱时,义用别二。

[96] 《了义灯》引文作「依」,余作「于」。

[97] 即懈怠、贪、瞋、痴。

[98] 《了义灯》卷十二云︰

此意:放逸虽依贪立,二得相应。据余分说,说遍染故。

[99] 本论卷四云︰

我见虽是别境慧摄,而五十一心所法中义有差别,故开为二。

[100] 本论卷六说:

此十烦恼,何识相应?藏识全无,末那有四,意识具十。

[101] 二十随烦恼中除八。

[102] 「解」,谓邪胜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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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唯识宗学统概述唯识三十颂 ,是唯识宗的基本论典,唯识宗即依此论典而建立。所以要讲三十颂,必须要由唯识宗的建立与传承说起。中国的唯识宗,源自印度大乘佛教的瑜伽行学派。而说到瑜伽行学派,又不能不追

于凌波:《唯识二十颂》讲记

一、绪论----介绍唯识宗和唯识二十颂唯识二十颂,是大乘唯识宗所依的一部论典。要讲此二十颂,先要介绍这本书的作者、译者、译本,及这本书的中心思想、和内容纲要。同时,还要略述一下此宗的学统。在我国,唯识

韩清净:十义量 唯识义第七

唯识义第七已辩因缘业果,今次当说唯有识义。因缘业果皆识相故,不了唯识,因缘等义不究竟故。云何唯识?识谓了别,了别别境名为识故。识有八种:一者眼识,谓依眼根了色境故;二者耳识,谓依耳根了声境故;三者鼻识

韩清净:唯识指掌 第一编 绪论 三、唯识教之训释

三、唯识教之训释教字意义前已解释了,唯识二字是甚么意义呢?识即是心,然从了别的意识而言又名为识,因为心所知的境界有种种不同的现象说名为别,其能知的心也便随此不同的现象说名了别,了别二字原本说心,然是从

韩清净:唯识指掌 第一编 绪论 一、唯识教之希有

第一编绪论一、唯识教之希有唯识是释迦牟尼佛在世时所说的一种法教,甚么叫作法教呢?不违正理,有轨可循名之为法。凡有所说必有音声,即这音声及所说的道理,令闻的人能生明解,便名为教,不定要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意

韩清净:唯识指掌 第一编 绪论 二、唯识教之依据

二、唯识教之依据唯识的道理源本是佛说的,佛初成道说《华严经》的时候,就说一切法皆唯有识 (义如后解) ,其余各经中散见的亦多,世亲菩萨即依据此等经造《唯识三十颂》,后护法等菩萨又广征博引的解释此颂,令

韩清净:唯识指掌 第二编 本论

第二编本论唯识教的范围很宽,前所说的色法、心所有法、不相应行法、无为法皆不离识,皆在识的范围以内,今为简括说明的缘故,只将八种识的分别说为本论的范围,其余的色法、心所有法、不相应行法、无为法不更多说了

韩清净:唯识指掌 第一编 绪论 四、唯识教之传宗

四、唯识教之传宗吾人从无始时来,依自己的寻思而起虚妄的分别,执为实有外在的境,由此不能证得真实的道理,所以如来于《华严》等经中说一切法皆唯有识,为令吾人观得自己的心,为一切法万有的起源,不迷执有在外的

金易明:太虚大师唯识学思想探索

【内容提要】太虚大师对唯识学倾注了很大精力。但他与南欧北韩诸学派在学术关注点上明显不同。唯识学不仅是太虚大师一生关注和研学的重点教理,为此,他阐述了颇具特色的新唯识学,力主唯识学应成为真实应化的佛学,

杨维中:中国唯识宗通史 作者的话

作者的话宋代以来,天台、华严、禅宗等都有数部自己宗派的传承史传世,而唯识宗却始终未曾有叙述自己祖师和宗派发展史的著作问世。近代以来,以新方法、新视角研究佛教蔚然成风、方兴未艾,日、韩学者写出了数种以唯

杨维中:以《宗镜录》为例论永明延寿对唯识思想的摄取

以《宗镜录》为例论永明延寿对唯识思想的摄取作为宋代佛教的巨擘,永明延寿对于中国佛教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在佛学思想方面,他一向以融合诸宗的特色炳彪于世,特别是延寿曾经召集慈恩、贤首、天台三宗僧人,辑录印度

杨维中:唯识观的意义

在印度佛教中,接续中观学而出现的中期大乘佛教教派,其名称是瑜伽行派。瑜伽意译应该是相应,是一种类似于禅定的修行方法。而佛教的瑜伽行者则是以唯识观法为核心而转识成智成就佛果的佛教修行者。瑜伽行派遵奉的经

唯识宗是什么意思

中国佛教宗派之一,发源地为陕西西安的大慈恩寺(即大雁塔和陕西长安区的兴教寺)。因剖析一切事物(法)的相对真实(相)和绝对真实(性)而得我。又因强调不许有心外独立之境,亦称唯识宗。由于创始者玄奘及其弟子

唯识宗有哪些经书

中国佛教宗派之一,发源地为陕西西安的大慈恩寺(即大雁塔和陕西长安区的兴教寺)。因剖析一切事物(法)的相对真实(相)和绝对真实(性)而得我。又因强调不许有心外独立之境,亦称唯识宗。由于创始者玄奘及其弟子

唯识宗有什么修行方法

1、名寻思是指“于名唯见名”,因为一切事物的名称都是为起想见言说而假名安立的,并没有实性。名称虽以呼召事物为用,但却不是事物本身,比如说火不焦唇,说水不解渴。故《肇论》有言“以物求名,名无当物之功。”

唯识宗和禅宗有什么区别

唯识宗又作慈恩宗、瑜伽宗、应理圆实宗、普为乘教宗、唯识中道宗、唯识宗、有相宗、相宗、五性宗。广义而言,泛指俱舍宗、唯识宗等以分别判决诸法性相为教义要旨之宗派,然一般多指唯识宗,或以之为唯识宗之代称。为

什么是唯识宗

唯识宗又作慈恩宗、瑜伽宗、应理圆实宗、普为乘教宗、唯识中道宗、唯识宗、有相宗、相宗、五性宗。广义而言,泛指俱舍宗、唯识宗等以分别判决诸法性相为教义要旨之宗派,然一般多指唯识宗,或以之为唯识宗之代称。为

唯识宗的主要思想有哪些

唯识宗因通过分析“法相”得出“万法唯识”的结论而得名,也称“法相宗”或“唯识宗”。由于该宗的创始人玄奘和窥基常住慈恩寺,窥基还有“慈恩大师”之称,因此又称“慈恩宗”。又由于该宗继承古印度瑜伽行派的学说

唯识宗的创始人

玄奘(602~664),名陈祎,洛州缑氏(今河南偃师滑国故城)人。梵文名:摩诃耶那提婆奴(大乘天奴),在印度辩经胜利后,更名为:摩诃耶那提婆(大乘天)。世称三藏法师。三藏是佛教典籍的三种形态,经藏是佛

唯识宗和其他宗派有何区别

中国佛教宗派之一,发源地为陕西西安的大慈恩寺(即大雁塔和陕西长安区的兴教寺)。因剖析一切事物(法)的相对真实(相)和绝对真实(性)而得我。又因强调不许有心外独立之境,亦称唯识宗。由于创始者玄奘及其弟子

如何修持唯识宗

唯识修持只是作观说来极其复杂,首先明五法三自性之理,其三自性为“遍计所执”,“依他起”,“圆成实”,此三性之如何意义。于此不能细讲,不过介绍其名,说其次第而已,行者即以此三性作观。由浅入深,共有五重,

唯识宗的简介

唯识宗又作慈恩宗、瑜伽宗、应理圆实宗、普为乘教宗、唯识中道宗、唯识宗、有相宗、相宗、五性宗。广义而言,泛指俱舍宗、唯识宗等以分别判决诸法性相为教义要旨之宗派,然一般多指唯识宗,或以之为唯识宗之代称。为

魏德东:论佛教唯识学的对象理论

论佛教唯识学的对象理论魏德东唯识学是大乘佛教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也是整个佛教体系中最具哲学性的学派。唯识思想的独特之处,就是它的对象理论。唯识家从自我意识出发,含摄整个世界于意识中,认为一切对象都是识

韩廷杰:《宗镜录》与唯识三境

《宗镜录》与唯识三境韩廷杰一、问题的提出唯识三境,在已译的印度佛教经论中并无论述,据《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末、《成唯论了义灯》卷一末、《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四末、《百法问答钞》卷二等载,玄奘曾作一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