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凌波:人间佛陀-第七讲 缘起的组成架构——三法印2024-11-27 10:44
第七讲 缘起的组成架构三法印
一、 三法印、四法印
在原始佛教中,[ 三法印 ]是佛法的基本教义。这是说明宇宙人生现象的三项定律,也是衡量一切教法的标准,凡是符合三法印尺度的,是了义佛法,若与此三法印相违的,即使是佛陀亲说,也是不了义法。
所谓三法印,是[ 诸行无常 ],[ 诸法无我 ],[ 涅槃寂静 ]。也有在诸行无常之后,加上[ 一切皆苦 ]法印,而成为[ 四法印 ]者。但[ 无常的本身就是苦,了知无常真相,苦即在其中,似不必另加一法印,所以通常仍说三法印。
法印,梵文 dharma-uddana,法者指佛法,印是印记或标志印有真实、不变之义,有如官府的印信,能做证明,所以法印就是佛法标志。
三法印,是佛陀自有情的自身说起的。佛陀住世时代,婆罗门教和其他外道,有主张生死五蕴身中有一个真实常住的我; 亦有主张离五蕴身外有一个真实常住的我; 佛陀以有情是五蕴和合而有,是缘法起法。依缘起法则说,宇宙间没有永恒不变事物此即所以无常; 宇宙间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此即所以无我。所以佛陀的三法印、是指藉四大五蕴而有的有情说的。如杂阿含第十经称: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 色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 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如是受、想、行、识无常,无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即非我所; 如是观者,名真实正观。圣弟子如是观者,于色解脱,于受、想、行、识解脱,我说是等解脱于生老病老、忧悲苦恼]。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经文中说[ 无常即苦,苦即非我 ]。何以说苦即非我呢? 因为照佛教法义的解译,[我谓主宰 ]我即是能做得了自己的主,做不了自己的主,自然不是我。所以佛教指五蕴和合之我为假我。佛地论一曰:[ 我谓诸蕴世俗假者 ]。因此才说:[ 苦即非我 ]。
原始经典中也说到四法印,如增一阿含二十三称:
诸比丘,欲得免死者,当思维四法本。云何为四? 一切行无常,是谓初法本,当念修行。一切行苦,是为第二法本,当共思维。一切法无我,此第三法本,当共思维。灭尽为涅槃,是第四法本,当共思维。如是比丘,当共思维此四法本。所以然者,便脱生死病死愁忧苦恼,此是苦之原本。是故诸比丘,当求方便,成四法,如是诸比丘,当作是学。
大智度论 卷二十二,解译三法印说:
问: 何等是法印?
答曰: 佛法印有三种。一者一切有为法,念念生灭皆无常。二者一切法无我。三者寂静涅槃。
行者知三界皆是有为,生灭作法,先有后无,今有后无,念念生灭,相续相似生故,可得见知; 如流水、灯焰、长风、相似相续故,人以为一。
众生于无常法中常颠倒故谓去者常住,是名一切作法无常印。
一切法无我,诸法内无主,无作者、无知、无见、无生者、无造业者、一切法皆属因缘; 属因缘故不自在,不自在故无我,我相不可得,如破我品中说,是名无我印。
问曰: 何以故但作法无常,一切法无我?
答曰: 不作法因无缘故,不生不灭,不生不灭故,不名为无常
寂灭者是涅槃,三毒、三衰火灭故,名寂灭印
论文中的意思是说: 凡是有为法即因缘和合的造作之法,这种互相关涉对待生起的事物,没有自性(定性),没有自性就有生灭,有生灭就是无常。这种关涉对待之法,[ 属因缘故不自在,不自在故无我 ]。涅槃,梵文nirvana,原意是[ 火熄灭的样子 ]。贪婪、嗔恚、愚痴三种毒火的熄灭,就是涅槃,此留待后面再详述。
三法印或四法印,是建立在[缘起]的理论基础上; 也可以说,缘起是建立在三法印或四法印的架构上本来一切法都是互相关涉对待而生起,于缘起理论本身也不例外。诸行无常,是告欣我们世间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一切现象都不断的迁流变化; 诸法无我,是说明世间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一切都是在时空里彼此关涉,相互依存; 至于诸受皆苦,是告欣我们生命的本质是焦虑不安,同时也是无常的、是无我。
二、 五蕴世间
三法印的第一、第二法印,是[ 诸行无常 ]、[ 诸法无我 ]。但是要了解无常与无我,必须先要了解[ 四大 ]与[ 五蕴 ]。所以此处要先从五蕴世间说起。佛陀住世时代,各种外道对于世界人生的学说,有神意论、宿命论、无因论等,此外还有一种[ 结因论 ],认为世界和人生,是由地、水、火、风、苦、乐、灵魂七种元素结合而成,由元素结合之良窳而决定人的一生命运,这是另一种宿命论。
佛教的理论,认为世间有两种,即[ 有情世间 ]与[ 器世间 ]。有情世间即所谓[ 众生 ],是精神和物质的组合,其组合的元素称为五蕴色、受、想、行、识; 器世间,完全是物质的组合,其组合的元素称为四大地、水、火、风。而这四大五蕴两类元素,并不是固定的,而是经常变动不居。现在就探讨这四大五蕴的内容:
[一],色蕴: 色蕴是物质的组合,其组合内容就是四大地、水、火、风。地水火风,是印度古代对于物质的分类,称作四大; 这就像中国古代把物质分为金、木、水、火、土,称作五行一样。四大或五行,不是指四大或五行的实物,而是指其物性如地大性坚,支援万物; 水大性湿,收摄万物; 火大性暖,调熟万物; 风大性动,生长万物。这四者,能造作一切色法,所以称为[ 能造四大 ]。四大所造的有人体侍五根,外境的五尘,尚有一部分观念上的物件法尘,这就构成了整个物质世界。
[二],受蕴; 受蕴包括了我人身个器官对外界接触到的感觉,即由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与外境色声香味触法的六尘相对而产生的感觉。这些感觉有愉快的( 乐受 )、不愉快的( 苦受 )、及非愉快非不愉快的( 舍受 )。
[三],想蕴; 想蕴是知觉作用,经中称其[ 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 ]。也是由内六根与外六境相对、所产生的辨别认识作用。
[四],行蕴; 行蕴是我人的意志活动,这种意志活动就造成了或善或恶的[ 业 ]。行蕴其实就是[ 心所有法 ]中的思心所,俱舍论称思心所: 思谓能令心有造作 ]。造作就是在意志发动下的行为包括著身、口、意三种行为在内。
[五],识蕴; 识蕴是[ 于所缘境了别为性 ],其实就是我们认识作用的主体。识在原始佛教只说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后来大乘佛教发展为八识意识之后尚有第七末那识,第八阿赖耶识关于末那识与阿赖耶识,以非本讲范围,此处从略。 色蕴色物质有情生理方面的身体即眼耳鼻舌身五根受、想、行、识四蕴非色名心有情的精神作用。
五蕴若自其认识作用分析,其分组的情形是:
识蕴主观的能认识的识体心我
色、受、想、行四蕴客观的所认识的物件我所
五蕴是因缘和合之法,它生灭变异,迁流不住,所以它无常,无我。
三、 诸行无常
佛陀时代说三法印,是自有情生死流转观点立论。那个时侯的各派外道,以为在生死五蕴身中,或生死五蕴身外,有一个真实常住的[ 我 ]存在。佛陀以缘起立场,以有情是因缘和合而生起,因缘和合之法,变化不居,无常是必然的理则; 诸法关涉对待而存在,其中当然没有一个主体的自我。至于苦,无常即是苦。唯是众生执著有一个真实常住自我的存在,所以起惑造业,生死流转。果然了悟到无常与无我,惑业不起,则即能趋向涅槃。
五蕴和合的众生既然是无常无我,则四大所成的器世间自然也是无常无我。所以龙树菩萨说: 三界皆是有为 ]有为即是因缘和合的造作之法,无常无我无宁是必然的事 实。[ 大智度论 ]中称: 一切有为法,念念生灭皆无常 ]。无常有两种,一是[ 刹那无常 ],一是[ 一期无常 ]。刹那无常就是念念生灭的无常,一期无常则是有情一期寿命的无常,事实上,一期无常就是由刹那无常累积而来的。
诸行无常的行,狭义的说、是念念生灭的心行,广义的说、是五蕴中行蕴的行万法生灭变异的行。凡事于极短时间内发生变化者,莫如我人的心念,如宝雨经所说:
[ 此妄心如流水,生灭不暂滞。如电,刹那不停 ]。
其实,万法迁流不息,不仅心识为然,我们生理的色身也是如此; 毛发爪甲的代谢,血液淋巴的循环,是无时或止的。时时刻刻有新细胞的产生,时时刻刻也有老细胞的死亡。十岁时的我,全然不是五岁时的我,三十岁的我,也全然不是二十岁的我。所以佛陀有言: 一见不再见 ]; 庄子云: 交臂非故 ]; 孔子曰: 逝者如备夫,不舍画夜 ]; 禅宗语称: 婴儿垂发白如丝 ],这都是无常的注脚。
在诗人的笔下,无常的句子更是不胜枚举。如曹孟德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去日苦多,是生命无常; 杜子美离乱诗: 时难年饥世业空,兄弟羁旅各西东,田园寥落干戈后,骨肉流离道路中。 骨肉流离,是聚散无常;李太白越中览古: 越王句践破吴归,满朝文武尽锦衣,宫女如花春满殿,只今惟有鹧鸪飞。由宫女如花到鹧鸪飞舞是盛衰无常; 刘禹锡乌衣巷:[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王谢燕子,入百姓家,是世事无常。
无常,不仅指有情心识或社会人事,器世间的色法亦是如此。我们讲堂中使用的桌椅,去年在使用,今年在使用,明年仍可使用,看起来似乎是常住的。事实上,它们正在刹那刹那在损耗。肉眼可见的如木料的虫蛀、腐朽,肉眼不可见的,构成木料的原子中,电子正以高速绕著原子核在旋转; 原子是如此,天体的运转又何尝不是如此? 四时运行,功成者退,这不也是迁流代谢?
由以上种种事实看来,有情的生老病死,万法的生住异灭,世界的成住坏空,全是在刹那刹那,迁流变化,何尝有常住之法? 苏东坡赤壁赋中的句子: 自其变者而观之 ,则天地万物曾不能以一瞬 ]。金刚经中有名的偈子: 一切存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这就是宇宙人生的真像。
说到无常,使我们感到颓丧、悲观,、或绝望。事实不然,由有到无,由老到死,由盛至衰,由聚至散,固然是无常; 但是反过来说,由无到有,由幼到壮,由衰至盛,由离至合,又何尝不是无常? 语云: 不有所废,何有所兴 ]; 四时运行,功成者退 ]。自人事来说,富有者以奢侈而沦为贫贱,显贵者以骄横而失去权势,固然是无常,但贪困刻苦向上而成为富有,微贱者发奋立志而至于显贵,又何尝不是无常? 如果万法常住,则富者永富,贪者常贪; 贵者永贵,贱者常贱,则贫者贱者人生还有什么希望? 万法必须受因缘支配,因缘和合,则有生、有成、因缘散离,则有坏、有灭,这样才有生死流转,迁流变异; 也必须如此,所以才有寒来暑往、阴睛圆缺的天象; 所以才有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的人生; 所以才世间。
四、 诸法无我
佛教的三法印之一,是[ 诸法无我 ]。要明白诸法何以无我,先要明白[我]是什么。
佛陀出世之前,印度的传统宗教婆罗门教,主张有一个常、一、主、宰的、以自在为性的自我个人内在本元的我 Atman。奥义书哲学即强调这种意义的自我。这个我与宇宙灵魂大我的梵天,有著同一的本质,即所谓[ 梵我一如 ]。这个我,是永远不灭的本体的自我。当时的许多外道,亦以这个我是灵魂、是实体的自我。佛陀以缘起的立场,否定这种永恒的、形而上的自我。所以说:[ 诸法无我 ]。
佛陀所说[ 无我 ]的我,是指五蕴和合的假我之中,并没有一个常、一、主宰的[ 神我 ]。如杂阿含一二零二经:谓
汝谓有众生,此则恶魔见,唯有空阴聚,无是众生者。
如和合众材,世名之为车,诸阴因缘和,假名为众生。
经文的意思是说: 集合了木材车轮等,组成了车; 由诸阴( 五蕴 )的因缘和合而有了众生,其中何尝有车或我的自体存在? 这在一二零三经中也有相似的解说:
此形不自造,亦非他所作,因缘会而生,缘散即磨灭。
如世诸种子,因大地而生,因地水火风,阴界入亦然。
因缘和合生,缘离则磨灭
上文[ 此形 ]二字,指的是有情; 阴、界、入 ]三字,阴是五阴即色、受、想、行、识的五蕴; 入是十二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加色、声、香、味、触六尘的十二处; 界是十八界即十二处再加上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合称十八界。五蕴已如前述,十二处、十八界是由五蕴开展而来的。这些全是因缘和合之法,所以[缘尽则磨灭]。缘尽则灭,此中何尝有一个常一主宰的自我? 杂阿含三十四经谓:
尔时世尊告余五比丘: 色非有我,若色有我者,于色不应病苦生,亦不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无我故,于色有病有苦生,亦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由此可见,这里所说的我,指的是婆罗门教的神我 Atman ,因为神能主宰一切、支配一切。[我]也被当作具有此种自由意志的存在; 因此,如色是自由自在的自我,应该能使自己免于疾苦。色既然没有这种主宰的能力,那么色毕竟非我,色中亦毕竟无我。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所以五蕴无我。
五、 无常无我的意义何在
佛陀说诸行无常,一切皆苦,诸法无我,使人感到消极、颓丧。事实上,三法印另有其积极、正面的意义,而为人所忽略。所谓无常,并不仅是由好变坏,反过来说,由坏变好也是无常。如由贫而富,由贱而贵,由愚而智,由迷而悟,又何尝不是无常? 唯其无常,才予苦难众生以光明和希望。
诸法无我,说的是五蕴和合的我中,没有一个常一主宰的神我,而缘生之我毕竟存在。我人有自的意志,由我的勤奋努力,进德修业,可以改善自己的环境,可以增进社会的文明。我若一心向道,糈进不懈,我可以转迷成悟,可以证得涅槃。
至于一切皆苦,苦是人生的真相,是佛陀深入观察抉择证得的真理。但这不是沉迷在五欲六尘中的有情人人所能了解,而仅为有智慧者所能体会。唯其一切皆苦,才促使智者的向道之心[ 厌苦 ]才是修道的原动力。
三法印或四法印,其中[ 一切皆苦 ],与[ 涅槃寂静 ]印,留在[ 四圣谛 ]中,与[苦圣谛]、[ 苦灭圣谛 ]合讲。